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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勇副校长点评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创先争优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日期:2012-07-06
来源:法学院

  2012年6月28日下午,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创先争优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汇报会暨点评会在学院会议室举行。副校长李树勇出席会议并作点评。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同志主持,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李文汇同志首先就支部开展创先争优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工作汇报。在创先争优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法学院教工党支部根据《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教育部《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结对共建工作和规范支部组织生活活动。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与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党支部结对共建,相互交流,到红砂村社区、三圣街办进行实地社会考察,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组织党员到汶川水磨镇参观考察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二是开展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如: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岗位奉献活动、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党员承诺和亮牌示范活动,通过多样化的活动,调动党员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党员老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注重基层组织建设。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支部成员始终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认真做好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支部成员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注重吸收新成员。支部在学校、学院的指导下,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为学院的教学、科研、育人工作服务。

  副校长李树勇充分肯定了我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他指出,基层组织建设一定要注重凝聚力、积极性、先进性三方面,要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提升支部成员的先进性。建议学院支部在今后的活动开展中,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在凝聚力提升方面,支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支部建设,主要是要细化,新建支部或者小组,也可以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二是组织活动要经常化、制度化,自发地开展多样性活动;三是应该走出去,在活动开展的形式上,可以多组织支部成员进行社会考察,关注社会热点;其次,在积极性调动方面,李树勇指出,支部可以搭建各种平台,多需求才会有动力,如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教学质量工程、科研、学生工作等对党员同志多提要求;最后,需形成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开展先进性教育与宣传,教师应该以岗位职责为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多参与公益活动,讲奉献,多进行自我总结。

  李文汇表示学院教工党支部将按照李树勇副校长的要求进一步求真务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刘德兴书记表示,学院党委将会认真领会李树勇副校长讲话的精神,充分调动学院党员老师的积极性,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法学院
作者:陈红
编辑: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