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学:
非常高兴地祝贺您成为我校大家庭中的一员。
现将我们在考生咨询接待中,大量考生非常关注的我校学生中法联合培养项目选拔问题说明如下,供您在入校时选择与参考。
四川师范大学长期以来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十分注重开拓以加强中外学生交流、帮助学生优选成长环境、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意识人才为目标的学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其中,我校与法国高等院校开展的学生中法联合培养项目是我校认真探索并颇有成效的典范。
一、选拔条件与有关问题
根据我校2008年3月以来与法国巴黎十三大学、法国勒芒大学、法国卡昂大学、法国皮卡迪大学、法国萨瓦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
1.选拔条件:
我校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2012级非艺体类本科新生。
2.项目所涉及的专业:
①巴黎十三大学:语言类、管理类与理工类各专业
②勒芒大学:语言类与经济管理类专业
③卡昂大学:经济类与理工类各专业
④皮卡迪大学:教育类各专业
⑤萨瓦大学:经济类与理工类各专业
3.项目拟接收人数:50名
4.语言培训及培训费收费标准:
①学校对于获准进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将独立组班。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该项目采取:0.5年(我校600学时法语集中培训)+0.5年(法方大学语言强化培训)+3年(法方大学专业学习)的基本培养模式。其中,我校法语集中培训的培训费为12000.00元(人民币);
②经TCF考试(法语水平考试)且成绩不低于350分的项目学生,在获准签证后将于2013年1月或2013年9月赴法学习;
③获准赴法学习的学生在法方专业学习前还需半年或一年语言强化培训。其中,培训费约为3000欧元至3500欧元。经法方语言培训的合格者,即进入法方大学并可选择有关专业学习(法方大学本科学制为3年);
④根据协议,参加我校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在法方相关专业学习期间只需向我校缴纳所在专业的应缴学费,学生在法方大学专业学习的学费全免。
5.学籍管理与其它事项
①我校对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实施学分转移,即参加项目且赴法学习的学生具有我校与法方相关高等院校的“双重学籍”;
②参加中法联合培养项目但因各种原因未能赴法学习的学生,可回原录取专业继续学习,也可转入我校外国语学院法语专业;
③完成我校中法项目联合培养方案课程的学习且获得毕业所需最低学分的学生,毕业时在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的同时,还将获得法方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二、咨询与有关信息查询
1.为便于我校2012级新生深入了解我校的中法联合培养项目,学校将举行项目说明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①2012年9月8日11∶00 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25会议室
②2012年9月8日11∶00 狮子山校区外事处二楼会议室
2.法方院校的有关情况可登录我校国际交流学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gjjlxy.sicnu.edu.cn/sicnucf/
3.咨询电话:028-84766116 84760706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