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第七届五四歌会暨第五届法律文化节闭幕式
为隆重纪念五四爱国学生运动93周年暨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4月27日19:00,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院第七届五四歌会暨第五届法律文化节闭幕式”在狮子山校区桃李园三楼学生活动中心隆重举行。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相关负责人,法学院全体领导班子以及部分教师代表、各年级辅导员,法学院本科1-3年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本届五四歌会暨法律文化节闭幕式。法学院、音乐学院、政治教育学院等单位的团学组织负责人以及部分老师担任本次歌会的评委。
会上,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李刚老师就第五届法律文化节的成果做了总结。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副部长唐青利在发言中高度评价了法学院每年举办五四歌会和法律文化节的积极意义。
法学院唐稷尧院长代表学院宣读了《法学院关于对2011-2012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法学院对荣获“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法学院2009级1班团支部给予表彰;同时还授予本次学院评选出的2010级2支部等五个团支部“法学院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并宣布对评选出的论文大赛获奖个人、十佳志愿者、优秀寝室长、寝室内务标兵等进行表彰和奖励。
随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为获奖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颁奖仪式结束后,法学院“雁声”爱心助学基金会创始人、2009级何超同学为在场的师生介绍“雁声”爱心助学基金会的发展情况。
在主持人简要介绍了歌会比赛的评分规则之后,本届五四红歌比赛正式开始。11级、10级、09级13个团支部的同学们都以饱满的热情和慷慨激昂的歌声表达了大学生对祖国的热爱与崇敬之情,以丰富多彩的歌唱形式展现了各自歌曲的主题。2011级2支部,用一首《爱我中华》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为大家呈现了一幅五十六个民族相亲相爱、祖国繁荣发展的宏图。2011级4支部带来的《映山红》让我们听到了党与人民亲如一家的和谐旋律,2010级2支部带来的《手拉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而且,在歌唱比赛中还穿插了来自藏族和彝族的歌曲串烧,历史与旅游学院学生献唱《祖国慈祥的母亲》。
音乐学院分团委书记谢琳应邀就本届五四红歌会进行点评。她说,同学们充满纯真的激情、认真努力的态度、整齐划一的歌唱、团结一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观众,自己作为一名音乐人深受感染。同时,她也就指挥与团体之间的协调、歌曲伴奏及台风细节等方面给同学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主持人随后公布了本届五四歌会的比赛结果。2011级2支部、2011级4支部获得一等奖,2011级1支部、2010级2支部、2010级4支部获得二等奖,2009级4支部、2009级2支部、2009级3支部、2009级1支部、2010级3支部、2011级3支部、2009级5支部、2010级1支部获得三等奖,2011级2支部的田杨同学被评为“最佳指挥”。随后,评委老师对获奖团支部分别颁奖。











来源:法学院
审核:李绍军 终审: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