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午13:00,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在狮子山校区6教301室隆重举行。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党委副书记李绍军、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全体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参加学校党校第4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全体学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刘德兴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相关会议精神。他重点解读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背景、主题和目标任务。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和省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要求各高校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的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五个目标,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的素质,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刘德兴书记还就前一段时间摸底调查、分类定级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党支部花力气对照先进标准进行整改。
李绍军在会上强调,这次专题会议是对本学期党建工作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会后务必抓好落实。他说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一是各学生党支部要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二是在基层学生党组织和学生党员中开展“三个一”活动;三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开展好学雷锋活动及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李绍军副书记对本学期开学以来上述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肯定了一些好的做法。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本次专题会议主要目的在于总结之前工作,并对后续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
针对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李绍军逐一解读了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相关文件和学院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李绍军副书记详细解读了《关于在学生基层党组织和学生党员中开展“三个一”活动的通知》,使党支部、党小组和全体党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要求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实施有实效,能够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全体同学的监督检查。李绍军副书记书记还要求各级学生党组织和党员要带头开展好学习雷锋相关活动,要建立机制使之常态化;学生党组织和学生党员要带头学习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争取突出特色。
李绍军要求学院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支委会、党小组长的责任意识,要做到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不能懈怠;要加强宣传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组织和党员应敢于、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下午16:00,法学院党委又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校党委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工作,并专题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后续工作。刘德兴要求各党支部务必按照学校党委和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创特色。

来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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