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收到《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表彰2011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川青发﹝2012)3号)文件,我校法学院2009级1班团支部被共青团四川省委评选为2011年度“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四川省委本次授予全省302个团支部“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我校仅法学院2009级1班团支部入选,受到团省委表彰。表彰文件详见共青团四川省委网站链接:
(http://www.scgqt.org.cn/Home/NewsShow4.asp?ID=171675.94)
法学院2009级1班团支部至今获得过的集体荣誉有:2009-2010学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称号,2011年5月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10-2011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2009-2010学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班集体”称号,2010-2011学年度全校“十佳优良学风班集体”称号,该班公寓11幢314寝室2010-2011学年度全校“十佳优良学风寝室”称号,2012年获“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009级1班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009级1班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009级1班优良学风班集体

2009级1班优秀团支部

法学院09级1班十佳优良学风班集体

法学院09级1班十佳优良学风寝室

法学院09级1班先进班集体
来源:法学院
审核:李绍军 终审: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