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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组织学生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

日期:2013-01-05
来源:法学院

  12月27日中午,法学院党委组织2012年发展的预备党员和现任两委学生干部共140余人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会在狮子山校区7教613校园法庭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唐青利、党委副书记李绍军、分团委书记李刚到会为学生作培训。李绍军主持会议。

  会上,唐青利为与会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主讲“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学习讲座”。他首先向大家概要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基本情况和大会报告的主要内容。他说,党的十八大是开启中国未来十年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法学院师生应当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对其中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内容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作为全院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党员、预备党员和学生干部更应明确党的旗帜、目标、前进道路,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同时,他还要求大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尤其是处在伟大变革时期,更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了解全球化、信息化趋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要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唐青利随后还和大家一起盘点了2012年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并做了简要分析。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不断磨练坚强意志,砥砺优秀品格,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好带头作用。最后,唐青利借《曾经的辉煌》一书中的名言,告诫大家一定要有切合个人和社会实际的发展目标并长期坚持,要学会自我调整,不断创造条件,推动自身良性发展和健康成长,进而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李绍军就“学生党员和干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践等方面体现先进性。他说,学生党员和干部首先要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积极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并做到与时俱进、思想认识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上要树立全面发展理念,抓好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拓展,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并有效开展学习“结对互助”活动,用良好的学习表现引领班风、学风、校风,既要做好自己,又要带动他人;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学习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社会工作中锤炼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集体做贡献;在生活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品格,带动同学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关心同学,推动和谐寝室、和谐班级建设,促进同学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以适当方式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在主题实践活动上,号召党员和干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学雷锋活动,认真参与并开展好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三个一”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尤其要在重大事件、重要时期、校园和寝室安全等方面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务必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院、学校做好各方面工作。最后,李绍军要求学生党员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在以上各方面体现、保持先进性,积极投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据悉,法学院党委为做好2012年预备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一共安排了四次学习。12月6日,全体预备党员集中参加了程思进教授主讲的“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12月23日,各党支部分别组织预备党员观看了电影《雨中的树》。12月27日,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分别主讲了两个专题学习讲座。

来源:法学院
审核:李绍军   终审: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