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14:30,影视与传媒学院在学院会议室进行了政治学习。书记班运翔,院长骆平,副院长陈佑松、余剑以及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本次学习。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学院开展“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政治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由骆平院长为大家主讲。
骆平院长分别从九个方面指出了处理师德失范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第二、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第三、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第四、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每层处理程序。第六、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党组织和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第七、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第八、各地各校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骆平院长着重在第九点强调了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问责原则。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可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最后,骆平院长强调了遵照本指导意见的重要性,并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总结。
来源:影视与传媒学院
作者:梁娟 摄影:李庆伟
审核:班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