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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而行吾所愿

日期:2014-12-15
来源:四川日报2003-9-19

  2003年9月3日,一面锦旗送到四川师范大学,锦旗上大书“真诚为民申张正义,无偿提供法律援助”。送来锦旗的几位农民感激涕零,一再感谢该校法学院石开贵院长等几位法学教授为他们解决了长达八个月的“黑暗”生活。
  事情发生在凉山州宁南县俱乐乡中心村一社。8年前,该社的13亩土地被该乡电站占用,至今不肯妥善解决。村民两次上告,反而惹得乡电站于2002年12月29日停了该社100户村民供电,使村民生活在黑暗之中长达八个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石开贵教授得知后,立即给予法律援助,经过深入仔细调查,作了大量工作,准备上诉高院。此举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终于使该乡电站于今年八月份恢复了供电。乡民们特地制作了锦旗,送到四川师范大学党委。
  1993年下半年到1995年初,时任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副主任的石开贵教授,被省委组织部委派到雅安专区芦山县担任副县长。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芦山县的法制状况获得了极大改善,接连打赢了四场官司,改变了芦山县从未打赢过官司的历史。
  回到学校,石教授先担任了政法系主任,继而担任了新组建的法学院院长。在石院长的带领和努力下,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在不到8年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政教系到政法系到法学院的三级跨越式发展,并在新浪网2002年度全国数百所法学院系综合排名进入了前百强。在繁忙的行政工作之外,石院长还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作为研究生导师,每年还要指导《法律逻辑学》进修学者一名。石院长还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篇,并有《法律逻辑学》等专著,于1997年荣获四川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作为一名“法律人”和教育者,石院长要求学生时刻把“公平正义”的理念融于内心深处,既要把握法律的实质正义也要追求法律的程序正义。为此,他在学校建立了“校园法庭”,这是一个真正的法庭而非模拟法庭,法院的法官在“校园法庭”现场审案,原告、被告、律师直接出现在学生面前,针锋相对激烈辩论,学生在足不出校园的情况下旁听法庭辩护和法官主审,直接参与司法程序,体验法律的正义与威严。这在全国的大学校园里都是一大创举。从去年校园法庭建立到今,已经审理了刑事、民事等多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
  石院长很谦虚:“从事法律就必须维护正义,从事教育就必须培育出正直的学生,正道而行吾所愿。”

来源:四川日报2003-9-19
作者:郑先聪 任谷
编辑:郑先聪 任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