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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研讨会召开

日期:2015-12-09
来源:法学院

  2015年12月4日,四川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研讨会在我校7教A区6楼会议室召开。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祁晓玲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法学院副院长陈山主持开幕式。

  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四川省内各法学院系负责本科教学的领导,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公证处、成都仲裁委员会等四川师范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代表近4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的第一单元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第一单元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唐青利主持,首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系统地阐述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基本规格,强调素质教育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随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的相关领导以及我校的教师代表就对本校实行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的困难做了详细的介绍。法学院院长唐稷尧对上述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同时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途径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看法。

  之后研讨会进入第二单元 “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第三单元“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在第二单元,四位司法实务界的代表与我校教师代表苏镜祥副教授分别从加大学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力度和完善校园法律诊所建设两个方向出发,就提高本科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做了深入细致地交流。挂职担任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的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全亮副教授对本单元会议进行评议。在第三单元中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和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五位教师代表分别就自己正在研究的教改课题以及如何加强本科课堂教学进行了报告。四川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级教学督导傅昭中教授对本单元进行了评议,指明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对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探索有重要意义。最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稷尧对会议闭幕式致辞,对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表示真诚谢意,并希望以后大家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法治中国的实现共同努力。

  通过本次研讨会,有利于我校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面汲取经验、总结不足、创新思路,对当下我校法学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及其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法学院
审核:张宏英   终审: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