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81年前的今天,侵华日军攻入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在这场惨案中,30万同胞惨遭屠杀。时至今日,81年岁月流逝,截至2018年12月8日,登记在册的劫后余生的幸存者已不足百人。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见证者正在凋零,但国仇家恨早已刻骨铭心,你我虽为青年大学生,成长于和平年代,也应该知耻而后勇。
知耻而后勇,首先要 “知耻”。如果说“南京大屠杀”是举国震惊的国耻,那么80多年后的今天,一部分“精神日本人”(又称“精日”分子)的行为则是令全中国蒙羞的国耻:他们有的穿着侵华日军的军装公然露面,有的在大屠杀死难者丛葬地挥舞日本武士刀,有的甚至打扮成“731”部队的模样拍照留念……可怕的是,这其中大部分人,还处在十多二十岁的年纪,仅仅为了博人眼球,却作出如此恬不知耻的行为。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类行为不仅仅是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城市抹黑,更是给中国的国家形象抹黑,是对那30万冤魂极大的侮辱。
目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经全票通过了《南京市国家供给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也将从今天起正式生效,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人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若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后勇”?如果说针对“精日”分子的相关法律出台是国家层面的反应,作为青年大学生的我们,也理所应当通过自己的方式给予支持。面对网络上一些不正当的言论,我们可以义正言辞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对其进行批评、劝阻和制止;面对一些不合时宜的行为,我们应该勇于上前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或是向有关单位进行举报。只有靠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在社会上形成对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行径“人人喊打”的氛围。除此之外,我们能做的更多的还是一些小事,可以是心怀敬畏地参观大屠杀纪念馆,并在纪念碑前献上一束花;可以是深入了解历史,成为一名纪念馆的志愿讲解者;也可以是参军入伍、报效祖国。或许这些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凡是为了祖国而作出贡献的事,又有哪一件是小事呢?
知耻而后勇,这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责任。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华,更应勇于承担重任,时刻铭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惟其如此,才能对得起先辈英烈们的牺牲,才配得上为30万亡魂沉冤昭雪。
(本文作者系影视与传媒学院2017级学生)
来源:宣传部
作者:邹竣麒
编辑:邹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