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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新生入学须知

日期:2012-09-0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新闻网

        为便于我校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地区、台湾省的2012级新生全面了解入学报到、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新生档案传递、学杂费缴纳与入学教育安排等事宜,现对我校2012级新生入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我校2012级新生一律凭学校签发的《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2级新生入学报到程序单》的要求,办理新生报到与注册手续。新生报到及入学教育相关日程安排为:

        ①9月8日8∶00-18∶00和9月9日8∶00-12∶00,学校分别在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和东校区同时设置新生报到处,接待2012级新生入学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9月9日15∶00,学校分别在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和东校区举行2012级学生开学典礼;

        ③9月10日至9月14日,以学院(系)为单位安排入学教育、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及军训前准备;

        ④9月15日至9月27日,集中军训;

        ⑤9月28日,军训汇报表演。

        二、我校2012级新生应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获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即对其作退档处理。

        三、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须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党组织转至“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并注明“由××(单位)去四川师范大学”。入校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由所在学院(系)党委(党总支)汇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于10月15日前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且接转时间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标注的“有效期”内。

        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我校2012级新生档案的传递方式与交接程序请按《2012级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须知》办理。

        五、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属地管理原则和大学新生户口的自愿迁移原则,除按照有关规定成都生源和通过我省“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我校2012级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将户口转至指定的“户口迁入地址”。

        对于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我校新生,按照规定须逐一填写本手册所附(也可自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中的“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录取快讯”栏目下载)《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并在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后,报到时送至就读学院(系)。

        六、根据教育部2005年9月颁布并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将不予注册。因此,我校2012级新生应于2012年8月28日前,根据《2012级新生收费标准一览表》将学杂费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达的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或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以便学杂费由学校委托的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自行扣划。

        七、新生须自带一寸免冠半身近期彩色照片6张,以备入校后办理相关证件时使用。

        八、9月8日6∶00-21∶00和9月9日6∶00-12∶00,学校将在成都车站(即成都火车北站)、成都东站(即成都火车东站)、成都五桂桥汽车站设置新生接待点,并备有“四川师范大学新生接待专用车”接待来自各地的我校2012级新生。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