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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2019年下半年及部分上半年赴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推荐的通知

日期:2018-12-18
来源: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派工作,积极支持我校孔子学院发展,接国家汉办通知,现启动2019年下半年及部分上半年赴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9年下半年新选志愿者2793人,优先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1936名孔子学院志愿者;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857名普通项目志愿者。另补选2019年上半年赴任志愿者698名。为支持我校孔子学院发展,鼓励我校学生优先选报我校合作孔院/课堂,本批次我校合作孔院/课堂岗位:巴基斯坦佩特罗中学孔子课堂新选6人(2019年下半年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序号6)。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 2019年上半年赴任志愿者岗位于20181228日上午11:00报名。

        2. 20197-9月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于2018225日—228日(上午11:00前)报名。

        3. 2019年下半年赴任的其他志愿者岗位于2019225日—320日(上午11:00前)报名。

注: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照学校此版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交报名,过时不候。

   (二)报名对象

2019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仅限报学校佩特罗中学孔子课堂岗位)。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

(四)报名程序

1. 申请人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 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2. 选择岗位,在线填写《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和《综合情况审核表》。

3. 将在线生成的上述表格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至“管理平台”。

4. 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提交学校审核。在读本科学生还需提交:加盖所属学院公章的《四川师范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培养院系推荐表》(模板见附件1)及在读证明原件,普通话、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及相应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材料;硕士及以上在读学生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所属学院公章的《四川师范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培养院系推荐表》(模板见附件1)及在读证明原件、导师签字及加盖所属学院公章的推荐信原件(留存导师联系方式)、普通话、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及相应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须申请者本人按时提交学校审核(联系方式附后)。

5. 省教育厅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6. 国家汉办综合评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五)材料说明

1. 《申请表》中派出单位联系方式填写如下,经办人:郎斌;职务:项目主管;电话:028-84767715;传真:028-84767715;电子邮箱:scsdlangbin@com;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3办公室;邮编:610068

2. 材料应及时提交到学校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全部申请流程需本人办理,不得代办。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不全、材料不正确或不按要求及时改正者,一律不予推荐。

3. 往届生(限归国志愿者)申报学校三所孔院,除以上相应要求外,还需提供之前外派证明(汉办证明信、工作总结),并单独提供责任承诺书面说明(模板见附件2),说明材料需申请者本人签字及父母签字并留存联系方式,同时原所属学院分管领导、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选拔

志愿者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2019年上半年赴任的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预计将在2019117-18日进行,2019年下半年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预计在323-24日和413-14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请储备志愿者留意学校教学时间避开寒暑假及其它法定节假日)。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人:学校国际教育学院203办公室,郎老师;

联系方式:8476 7715

电子邮箱:scsdlangbin@qq.com

 

 

*岗位信息以汉办官网(vct.hanban.org)及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准。

*四川师范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http://lxs.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07227435185276

 

 

                                            

 

 

                                           国际教育学院

                                            20181218

 



来源: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作者:解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