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共3天。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将值班表交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放假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来源: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作者:都颖
上一篇: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重新学习行课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宣传视频创意、脚本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