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考核,提高学生学业挑战度,规范平时成绩考核管理,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半期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4月22日—5月10日(第九周至第十一周)。
二、考试要求:
1.考试形式:可采用试卷、小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
2.考试年级及课程:大一、大二年级学科基础课及学科专业课的理论课原则上均应组织半期考试。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学期半期考试,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可以随堂或申请专门时间、地点进行;
2.任课教师应以前半学期所讲授内容作为考试范围,并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
3.试卷由各学院自行印制;
4、任课教师应认真阅卷,并保存好原始试卷及参考学生成绩,半期考试成绩应在课程考试总成绩中予以体现;
请各教学单位将半期考试安排表(见附表)于考试前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杨老师处),以便组织检查。
半期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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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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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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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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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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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试卷、小论文、调研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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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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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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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