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四川省关于开展2019年“天府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现启动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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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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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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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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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选拔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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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推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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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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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青少年方面贡献突出,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3.在全省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公认;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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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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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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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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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杰出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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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研究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作出系统的或重大的、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的领军型科学家和杰出工程技术专家;
3. 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具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资格或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申报资格;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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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在近三届院士增选工作中曾通过第一轮特别是第二轮评审程序。已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纳入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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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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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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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化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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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德艺双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博事业、文化产业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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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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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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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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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品德;
2. 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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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两项及以上: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的负责人;
2.获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二等奖(含)以上的主研人员;
3.研究成果被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刊登,并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有效实现成果转化;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5篇(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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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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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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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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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5.截止2019年5月20日(含),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6.全职在川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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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1.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课题);
2.国家或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排名前3);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6.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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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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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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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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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4.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
5.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6.创办的企业在四川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以近5年内(含5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7.截止2019年5月20日(含),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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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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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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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科技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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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截止2019年5月20日(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3.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5.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全职在川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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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或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万元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4.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5.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2.0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5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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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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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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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1.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5月20日。
2.有关项目具体政策请参见附件材料。网上填报时间待学校推荐通过后再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做好广泛宣传和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组织推荐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被推荐者个人业绩材料的公示。
4.材料提交。请学院于2019年5月2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简表(附件一)纸质一份及电子版。
(2) 相关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
(3)基层单位专题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推荐理由、师德师风、公示情况等,并经党、政负责人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者对学术成果真实性、可靠性的诚信承诺书(附件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德林
电 话:84761910
邮 箱:418977407@qq.com
联系地址: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七教A区205)
申报人请加QQ群:779676844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简表.docx (29.12k)[下载]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20.86k)[下载]
附件3:一览表.zip (41.65k)[下载]
附件4:各个项目实施方案.zip (8,725.48k)[下载]
附件5:万人计划相关通知.zip (15,326.04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