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学生中心”的办学理念,方便我校推免或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尽快住宿。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将暑假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25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暑假需留校住宿的申请;
2、6月26日上午凭学院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学院公章)交到两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3、6月27日学生到两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缴纳住宿费(240元/人)后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4、7月2日前,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这部分学生住宿信息报送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分发到各学院。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后,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定寝室临时负责人,落实日报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