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等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现将我校专升本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拟获得者追加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或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4760624、8461465。
四川师范大学
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作者:饶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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