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根据有关精神,启动我校预申报工作(国家和我省正式通知待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项目类别 | 项目类型 | 申报对象 |
万人计划 | 杰出人才 | 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 申报人应当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 |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 | 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 |
教学名师项目 | 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 |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 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
二、今年政策调整内容
1.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2.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防军工类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3.国家“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4.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5.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6.具体政策可查阅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7〕9号)(http://r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638174391191044)。
三、预申报工作安排
1. 7月12日前,各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提交预申报人材料(校内使用,具体见附件)。
2.学校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和网报(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震、张德林
地址: 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5办公室
电话:028-84761910
邮箱:41897740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基层单位推荐报告一份。包括:推荐理由、推荐程序、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公示情况等。
2.申请人诚信承诺书一份。
3.《“万人计划”人选申报简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版。
4.《“万人计划”人选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5.成果复印册一套。
人事处
2018年7月4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docx
万人计划申报简表.docx
万人计划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