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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项目结题考评结果公示
发文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8 : 37 : 37
(公示期6月28日-7月5日,联系电话8476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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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3] 8 号)文件规定:硕士论文参加盲审专家1推优(博士论文专家3推优)、论文答辩获得“优秀”等级、博士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至少3篇(硕士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需公开发表),满足以上三条,结题验收结论为:合格。未满足以上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二、结题资助经费评审细则 1、博士项目总资助经费1万元,立项资助4000元。在结题评审中,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三个条件,结题评审合格并再资助6000元;满足其中2个条件则结题评审不合格,结题资助经费3000元;满足其中1个条件结题评审不合格,结题资助经费1500元;3个条件均未达到,则结题资助经费为0元。 2、硕士项目总资助经费5000元,立项资助2000元。在结题评审中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三个条件,结题评审合格并再资助3000元。满足其中2个条件则结题评审不合格,资助经费1500元,满足其中1个条件则结题评审不合格,资助经费500元,3个条件均未达到则项目不合格,结题资助经费为0元。 3、根据文件规定,对于结题评审中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条件和金额如下:博士论文5名评审专家全部同意推优,硕士论文2名评审专家全部同意推优的,且博士核心期刊发表文章6篇及以上,学术硕士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硕士一般期刊3篇及以上),且答辩结论为优秀的,奖励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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