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

Information Service
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第七届“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11 : 42 : 5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工程”,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宣传表彰一批我校长期坚守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并在全校形成示范作用,同时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钻研教学、提升教学水平,在青凤集团·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捐助下,学校定期对我校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一线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八届“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第七届“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评选和表彰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均可申请参加“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评选。

1.校龄、职称、年龄、学历等基本要求:

1)现代园丁奖:连续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教学新秀奖:连续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艺术、体育等特殊学科可酌情降低要求)。

2.已获得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劳模、四川省“十佳”青年教师、四川省师德标兵、四川省教学名师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学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劳动模范、师德标兵等较高级别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老师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的评选。

3.同一名教师不同时参加“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现代园丁奖”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教书育人,师德高尚,能将主要精力投放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认真钻研和改进教学工作,关爱学生,受到同行教师和学生的广泛认同。

2.申请人近三年来每学年均承担有本科教学任务,年平均工作量达200学时以上,无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批评,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等综合考核在本单位排名靠前。教风严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有关教学文件齐全规范,能认真做好课前准备、课程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习(实训)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积极钻研教改,勇于创新,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教书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能深入到学生之中,主动了解学生,热情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指导学生,在加强与学生的思想交流、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和个人发展规划、激发学习热情、强化综合素质训练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育人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加强教学建设,参与了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教书育人,师德高尚,能将主要精力投放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认真钻研和改进教学,关爱学生,受到广泛认同。

2.申请人近三年来每学年均承担有本科教学工作,年平均工作量达200学时以上,积极承担实践教学工作,无教学事故或教学通报批评,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等综合考核在本单位排名靠前。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环节完备,教学组织精心规范,教学效果较好,经学院集体评议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向老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教学经验,坚持随堂听课;课程教学论教师有到基础教育一线顶岗支教或长期从事实习指导工作的经历。

3.指导或参与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创新、学科竞赛、课外活动等,取得一定成效;能深入到学生之中,主动了解学生、热情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和耐心指导学生,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学生个人发展规划、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有成效。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加强教学建设,参与了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三、评选机构

为保证第八届“现代园丁奖”和第七届“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教学督导代表、教师代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各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参评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评选方式

第八届“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第七届“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的评选工作按照教师申请、学院选拔、专家评审、课堂教学展示、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712日前,各学院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由院级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教学水平等进行考察,参照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方式,组织开展公开的课堂教学展示和评价活动,学院考察候选人教学水平过程需提交视频材料(须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级教学督导、学院一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提交以下材料:

《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现代园丁奖”、“教学新秀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一式1份,签字并加盖院章)。

《四川师范大学“现代园丁奖”申报表》(附件2)或《四川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奖”申报表》(附件3)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一式2份,按要求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2处院章)。

学院考察候选人教学水平过程材料(视频按照每位候选人授课10分钟分开,限定为flv格式,容量不超过40M;请严格按照视频格式和容量要求进行转换)。

候选人彩色免冠证件照,仅提交电子版(建议红底)。

上述材料均要提交电子版,所有电子版刻成光盘一张。联系人:曹艺,联系电话:028-84760444

99前,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复审;将候选人授课视频、教学设计等上网,供师生和评委观摩;在专家评审、课堂教学展示等环节基础上,评选出第八届“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和第七届“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建议人选。同时对在全校范围内经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建议授奖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确定最终获奖教师人选。

五、推荐名额

本届“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由各教学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重且教师数量较多的基础教学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教学新秀奖”候选人。

各教学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及有关要求,在本单位优秀教师中进行推荐。推荐2名候选人的单位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对于超出推荐名额的候选人,学校不予受理。

六、奖励与资助方式

1.学校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得“现代园丁奖”的教师一次性颁发5000元奖金,获得“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一次性颁发2000元奖金。

2.在教师获奖后三年内,学校将在校级“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评选中予以优先支持。

3.学校在省级教改项目、精品开放课程、规划教材推荐评选等方面对获奖教师予以重点倾斜。

七、其他事项

获得“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的教师,需尽到以下义务与责任:

1.坚持每学期为本科生授课,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综合排名靠前;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创新、学科竞赛、课外活动等,教书育人效果好。

2.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改研究,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3.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动学院教师队伍的成长。获奖者有面向全校教师讲授公开课、加强教学研究和交流的义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面向全校教师进行“精彩一课”(川师名师堂)示范展示,其教学相关文件(如教学大纲、教案、答疑记录、教学活动记录、教学实录)等应向全校教师公开,以发挥示范作用。

开展“现代园丁奖”、“教学新秀奖”评选是学校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尤其是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评选出优秀教师,努力发挥“现代园丁奖”、“教学新秀奖”评选在本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现代园丁奖”、“教学新秀奖”推荐汇总表

2.四川师范大学“现代园丁奖”申报表

3.四川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奖”申报表

 

 

 

教务处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