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2019届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18年5月21日至25日进行。为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对象为2019届全体本科毕业学生。
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分别在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和广汉科教园区拍摄(狮子山校区拍摄地点在桃李园餐厅三楼学生活动中心旁;成龙校区拍摄地点在第一教学楼B105室;应用技术学院采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拍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为确保图像拍摄的有序和高效,请各学院辅导员全程在现场协助,并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拍摄。
3、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且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穿露肩和蓝色、绿色衣服;根据新华社有关规定,没有身份证的学生不能参加拍摄。
4、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收费标准仍按照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规定执行,每人15元,由学校教务处代收后统一转交新华社四川分社。参加拍摄的学院将费用收齐后于5月18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行科(狮子山校区交第二办公区227室严老师处,成龙校区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
5、各学院必须对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新华社四川分社有关要求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凡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须自行在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前往新华社四川分社参加补拍。
6、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最新规定,凡未按规定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毕业时无图像信息的学生,学历证书一律不能上网,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狮子山校区:
5月21日上午09:00—11:00 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
5月21日上午11:00—11: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通信8班)
5月21日下午13:30—16:30 文学院
5月22日上午09:00—11:30 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5月22日下午13:30—15:00 教育科学学院
5月22日下午15:00—16:30 法学院
5月23日上午09:00—11:3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5月23日下午13:30—15: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月23日下午15:00—16: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5月23日下午16:00—16:30 国际教育学院
5月24日上午09:00—09:30 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
5月24日上午09:30—11:30 影视与传媒学院(原新传1-8班)
5月24日下午13:30—15:00 影视与传媒学院(原数媒1-10班)
5月24日下午15:00—16:00 商学院(会计学专业)
5月24日下午16:00—16:30 补拍
成龙校区:
5月21日上午09:00—11: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5月21日下午13:30—15:00 舞蹈学院
5月21日下午15:00—16:30 外国语学院
5月22日上午09:00—11: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5月22日下午13:30—15:00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5月22日下午15:00—16:30 体育学院
5月23日上午09:00—11:30 音乐学院
5月23日下午13:30—16:30 商学院
5月24日上午09:00—10:30 生命科学学院
5月24日上午10:30—11:30 美术学院(1-3班)
5月24日下午13:30—16:30 美术学院(4-20班)
5月25日上午09:00—10:30 工学院
5月25日上午10:30—11:30 计算机科学学院(1-2班)
5月25日下午13:30—15:00 计算机科学学院(3-6班)
5月25日下午15:00—15:30 补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