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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0 : 01 : 3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8]02号)的有关安排,2018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体检并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为方便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今年我校继续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2018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并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进行审批。现将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下学生可自愿报名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参加教育实习合格且能正常毕业的2018师范类本科学生。

2、参加四川省考试院自学考试《教育学A》和《教育心理学A》成绩均合格,普通话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且能正常毕业的2018届非师范类本科学生。

3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且能正常毕业的2018届本科学生。

二、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201841日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7:30-23:30),报名成功后,再登录“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于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和粘贴条形码(两张条形码都务必完整、清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全国统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师范类考生和自学考试合格考生)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2进入后,点击“注册”;“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后,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进入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认定省份选择“四川省”;认定机构栏点击“选择”后,再选择“成都市教育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步;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选择“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确认后进入下一步(由学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4阅读完注意事项后,进入下一步;

5在填写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时应注意:红色标识信息项必须填写;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统一填四川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现从事职业”一栏应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户籍所在地”填写户籍本上的地址(如户口已转到学校,则填写学校地址);“个人简历”栏目填写高中到大学两项即可;“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统一填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全称;个人登录密码由学生自行设定,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不能遗忘,一旦遗忘,无法找回;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查询是否网报成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全国统考合格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在登录入口处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能够登录即表示报名成功,则可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经打印,不得手动涂改,如需更改信息,须进入网报系统修改,并按要求重新打印。

三、体检

学生凭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名单届时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体检费自理。

四、学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分别装订、且两份申请表的左上角都须粘贴条形码和两寸证件照,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相同,请自行修剪规整,以便办理证书使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指定医院加盖公章,体检表所有资料须装订在一起提交);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一式一份,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师范类学生须提供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四川省考试院自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学生提供《教育学A》和《教育心理学A》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全国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打印);

7非师范生还须提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数据于420日到教务处教行科统一领取);

五、申请材料的审核与上报

1材料审核。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安排一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承担审查及签字的有关法律责任)进行审查,在所有复印件(身份证、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自学考试成绩单和普通话证书)上签署“原件已核”或“成绩属实”等字样,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时务必认真、仔细: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对上述成绩逐一核实,一旦查出成绩单系伪造,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同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学生处分,并将造假及处分情况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公布。

2材料上报。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审批部门要求,各教学单位在上报数据时,必须将学生信息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和全国统考分类上报;师范类学生须注明是否参加过教育实习,所有学生须注明申请的任教学科(或课程),如“高中数学”、“中职市场营销”等。学院在上报学生普通话成绩时,须统一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等级,如:“二级甲等”等。

学校接收学生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425逾期不再接收学生的申请材料,学院不得上报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学生数据。学院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形式(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交教务处教行科(成龙校区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办公室余老师处;其余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办公室严老师处)。申请材料不需要装档案袋只需将每个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夹在体检表中,再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分班归并、打捆后交至教务处教行科且确保上交的学生申请材料顺序与电子档汇总顺序一致

六、办证费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免收工本费。

非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除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组织的申请任教学科或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测试(包括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并需向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缴纳190元的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如有师范类学生跨专业申请与所学专业不同学科或课程的教师资格,须和非师范类学生一同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试讲、面试等测试,并缴纳试讲考试费。各教学单位负责代收办证费用,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再由教行科转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全国统考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试讲、面试等测试

七、证书领取

师范类学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统一发放到学院,由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发给学生本人,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请各学院在发放时做好记录备查。

非师范类和全国统考学生则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到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盾路57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只是受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委托,代收学生的申请材料,请一定严格按规定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逾期未报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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