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补(缓)考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各教学单位应为上学期课程考试未合格学生组织免费补考。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公共课补(缓)考(包括《大学英语A1、B1、Da1、Db1、B3、C3、Da3、Db3》、《大学计算机基础A(文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大学数学(一)1》、《大学数学(二)1》、《大学数学(三)1》、《大学数学(四)》、《大学数学(一)3—概率与数理统计》、《大学数学(一)3—线性代数》、《大学语文》、《信息检索》、《体育1》、《体育3》、《大学物理(一)2》、《大学物理实验(一)》、《大学物理实验(二)》、《教师口语训练》、《书写技能训练》、《形势与政策1》、《形势与政策3》等课程)定于3月10日、11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教务处下发的准考证为准。
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课程考试不合格学生必须参加不合格课程的免费补考,请各院系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如果学生确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不合格课程免费补考,务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留存学院教务办备查),并在公共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3月6日(周二)12:00前,教学秘书须将签字确认的公共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交教务处教行科(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杨老师处)。公共课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请于3月8日12:00前到教行科领取本学院所开课程的补(缓)考学生名册,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正式的补(缓)考学生名册。
2、专业课补(缓)考由各教学单位在开学后三周内自行安排,但必须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通知课程考试不合格学生参加免费补考,如果学生确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不合格课程免费补考,务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留存学院教务办备查),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生成的专业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打印正式的补(缓)考学生名册交教务处注册中心(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林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龙老师处)。
各开课单位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成绩录入系统登录学生补(缓)考成绩,并按规定打印和上交成绩册。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