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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四川师范大学年鉴》(2017)撰稿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校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7 : 47 : 54

校内各单位:

  学校年鉴的编撰和出版,既是保存、延续学校历史的重要方式,也是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全面了解学校校情校史的一个重要途径。结合近年来学校年鉴编撰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经验,现就《四川师范大学年鉴》(2017)撰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稿重点

  《四川师范大学年鉴》(2017)主要记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汇集学校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大型活动的文献资料;收录反映学校各方面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重点反映一年来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所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新亮点和新特色。

  二、撰稿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所要提交的年鉴材料共包括如下三类(其中,第一类为必须提供的材料;第二、三类为有相关内容的单位才提供)。

  第一类 撰写本学院、本单位年鉴

  1.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本学院、本单位一年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履行职能的基本情况,要着重突出本学院、本单位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2.写作方法

  职能部门年鉴的写作方法:首先综述工作职能、工作总体思路及一年来工作总体情况(200字左右即可);随后,按部门工作职能,以块的形式归纳一年来工作的具体情况。

  学院年鉴的写作方法:先有一段总体概述,介绍一年来学院工作的总体情况。然后以块为主,以条为辅,以时间为线索。即按照教学、科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活动、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分块归纳学院一年来的工作,下面再设条,按具体工作的时间顺序整合相关材料。或先有一段总体概述,介绍一年学院工作的总体情况,然后以时间为序,辑录学院一年来的大事记。

  各学院、各单位新提交材料的标题与《四川师范大学年鉴》(2016)中的标题相同。为更好地反映学校特色,在第四部分(学校工作情况)中,仍然单列“师资培训与干部培训工作”条目,由教师培训学院和高师培训中心撰写有关内容,重点反映学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特色工作、亮点工作。

  3.写作要求

  ① 年鉴写作要做到突出重点,分清层次,客观叙述。行文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报“流水账”。表述中应不用或少用形容词、程度副词。

  ② 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均要在年鉴材料的最后部分,以条目的形式,把特色工作、专项工作以及不便于分块或不适于放在大事记中的内容,进行专门归纳,一事一条,力求题目简洁、内容具体。

  ③ 各学院、各单位撰写年鉴时,直观反映客观事实即可,不做评论。涉及称谓时,一律用第三人称,不能用“我校”、“我院”、“我部(处)”之类称谓,应当使用如“文学院”或“学院”,“我校”用学校的全称、简称或“学校”,“我省”用“四川省”等。人物则直陈姓名,其后不加同志、先生等,人名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可加职务或职称,如文学院教授XXX,涉及具体时间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5月1日”。星期顺序用汉字表述,如“星期一”。

  第二类 提供学校基本情况及部分人员名单

  请相关单位按照2016年年鉴的范围和格式,提交2017年年鉴的内容。

  1.请学校办公室提供:第五部分第一项“机构设置”之“党群部门”“行政、教辅部门”、“教学单位(仅限学院、附属单位)”、“挂靠单位”。

  2.请组织部提供:第五部分第一项“机构设置”之“基层党组织”,以及第八部份第一项“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

  3.请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第五部分第一项“机构设置”之“教学单位”(仅限联合办学单位);第五部分第三项“学生基本情况”之表5“2017年度各办学单位成人教育学生人数统计”、表6“2017年度狮子山校区成教学生少数民族人数统计”、表7“2017年度全校自考脱产、业余类学生人数统计”。

  4.请科研处提供:第五部分第一项“机构设置”之“科研机构”,以及第五部分第五项“科研工作情况”。

  5.请教务处提供:第五部分第二项“本科及专科专业设置”,包括表1《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表2《专科专业设置一览表》;第五部分第三项“学生基本情况”之表1《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本科学生人数统计》、表2《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专科学生人数统计》、表3《本科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统计》(只统计2017年7月前的在校生)、表4《专科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统计》(只统计2017年7月前的在校生)。一个民族单独一列,不将各民族情况在一格中概述。

  6.请研究生学院提供:第五部分第三项“学生基本情况”之表8《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统计》、表9《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统计(只统计2017年7月前的在校生)》、表10《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博士研究生人数统计》、表11《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统计(只统计2017年7月前的在校生)》。第八部分第三项“博导”名单。

  7.请人事处提供:第五部分第四项“教职工基本情况”、第八部份第二项“首席和特聘教授”、第八部份第四项“新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八部份第五项《新增专家名单》。

  8.请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供:第五部分第六项“校舍基本情况”。

  9.请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提供:第五部分第七项“图书馆基本情况”。

  10. 请统战部提供:第八部分第六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事等名单》、第八部分第七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干部名单》。

  第三类 提供本学院、本单位及师生员工获奖、获荣誉称号情况以及学生民族情况

  1. 请各单位在提供相关项目信息及获奖内容时,明确该项目主持人、参与人,以及获奖人的单位名称和姓名,并将相关项目及获奖时间精确到月。

  2. 将本学院、本单位及师生员工一年来获得省市厅级以上(含省市厅级)奖励、荣誉称号的情况分类填写在附表一《四川师范大学获奖情况登记表》、附表二《单位获奖情况登记表》、附表三《教职工团体获奖情况登记表》、附表四《教职工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附表五《学生团体获奖情况登记表》、附表六《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中。

  3. 两人及以上合作项目获奖为团体获奖,不纳入个人获奖统计。获奖团体一栏中,将团体内成员名单列入表格中,如表格空间不够,可另附表格,加以说明。

  4.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奖状证书中的获奖者、获奖时间、获奖名称或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和机构予以登记提交(以作品参加竞赛或评比的获奖,请提供作品全称);对于没有奖状证书的,请获奖者(单位和个人)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如正式文件或官方获奖通知等,要求包括:获奖者、获奖时间、获奖名称或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和机构、参加竞赛或评比获奖的作品全称)。请勿简称、缩写以上信息,以便复核。

  5. 若增补2016年的获奖情况,请注明“增补”字样,已区别是否已编入2016年年鉴。

  6. 科研获奖、教学获奖情况请科研处、教务处提供,各单位可不提交。

  注:① 上述获奖表格电子版请到学校主网页通知公告栏或年鉴QQ群共享里面下载。

  ② 本科生民族情况、专科生民族情况、成人教育在校学生民族情况、硕士研究生民族情况相关表格各单位不单独提交,由档案馆牵头收集。

  ③各单位、教师团体和个人、学生团体和个人的校级获奖情况,由档案馆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另行收集整理,各单位不再提交;校内各单位、协会、社团等自办活动的获奖情况,不再纳入年鉴范围,故各单位不再提交。

  ④ 涉及到单位、学院排序的表格等,请按照学校惯例予以排序(可参照《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年鉴》的排序方式)。

  三、稿件报送

  (一)年鉴文稿形成后,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内容,在纸质稿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并在年鉴文稿末注明年鉴联络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各单位撰写的年鉴(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稿件请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

  (三)报送方式

  第一类内容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5147195@qq.com

  联系人:校党委宣传部  何凤鸣  联系电话:84761779

  第二、三类内容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107656256@qq.com

  联系人:档案馆 冯敏 联系电话:84480448

  上述两项内容纸质文档的报送方式:

  成龙校区的单位报送至档案馆109室,

  联系人:冯敏  联系电话:84480448

  狮子山校区的单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7教A区411室),

  联系人:何凤鸣  联系电话:84761779

  注:学校年鉴工作QQ群号:203585655(请及时关注QQ群中发布的年鉴编撰最新通知或其他有关工作信息)。

  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四川师范大学年鉴》(2017)的撰稿工作,加强对撰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稿件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

 

  附件:

  附表一《四川师范大学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表二《单位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表三《教职工团体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表四《教职工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表五《学生团体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表六《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