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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用书选用及实验(实训)报告用纸印制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0 : 21 : 3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教材选用事关教学质量和学生利益,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循教材选用原则,按照教材选用要求,实施严格、规范的选用程序,坚决杜绝有违法违规和违反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进入课堂。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管理、提高选用水平、保证选用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不得选用。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高级别教材出版社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3.适宜教学。立足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实际,科学选用适宜学生使用、难度适宜的教材,对于教材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的教材不得选用。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必须将质量高低作为是否选用教材的唯一标准,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要求

1.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等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凡是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的专业,都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选用(相关教材见附件2,对应课程已有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而未能选用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规定追究相应教学单位及相关人责任。

2.各教学单位所开设课程均应提出选用的征订教材,供学生自主选择。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专业发展课程按照“质量第一”原则进行选用;对于难以征订到适宜教材的特色课程、新型课程,可采用经审核的自编教材、自印讲义和实验实习指导书,作为校内临时教材供学生使用。如因学科特点、课程特点、教学规律等原因确不需选用教材(如实习、见习等实践环节课程)或以往年度已选用了可用教材,需在教材管理系统中设置不指定教材理由(选择标明“沿用***学期《***》教材或重修、补修课程或其他原因等),并由教学单位进行严格审核。

3.严格规范境外原版教材(境外原版教材包括境外出版的外文教材、境内引进影印版权的外文教材和境内引进版权的翻译教材)的选用,教学单位应认真审读教材内容,实施严格、规范的选用审核程序。

4.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原则上不选用自编教材。教学单位选用教师自编教材,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和集体审核决策后,方可进行选用。选用的自编教材在提出申请时必须为已经正式出版。

5.各教学单位在教材选用过程中,对往年度教学督导提出的选用不够合理的教材或学生使用满意率较低的教材,要加强教材选用的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教学督导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合理调整和选用师生满意的教材。

6.为促进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博采众长,加强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和改革,学校支持并鼓励教师在选用教材基础上,每学期可选用1-3种教师用书和参考资料,推进教材资源的多元化,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供支持。

三、教材选用流程

1.任课教师申报:课程承担教师在教学单位规定时间内,提出拟选用的教材(含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同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承担的,所有任课教师应先行研究商讨,共同决定选用的教材。

2.基层教学组织审定:按照所在教学单位的具体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对所负责选用的教材进行审定。

3.学院集体审核: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一线教师代表成立“学院教材选用审核小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召开审核会议,对本单位选用教材进行集体审核,学院党委书记对教材选用进行政治把关。在集体审核过程中,应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境外原版教材、自编教材(含自印讲义)进行重点审核,并最终将“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情况、所有选用教材的政治性、学术性等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填写在《四川师范大学**学院**校区2020-2021年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审核计划表》中。任课教师申报、基层教学组织审定、学院集体审核的过程性材料,尤其对有不同意见教材的选用决定,各单位应留存会议记录等资料备查。

4.选用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材选用结果由教务处在全校进行公示。

5.学校统一招标购买:各教学单位将经集体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并经签字、盖章确认的《教材选用审核计划表》报教务处教材建设与发行中心,学校按规定统一进行招标和购买。

四、教材选用填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材管理子系统中进行教材选用和征订管理工作,各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日之前完成在校各年级本科学生的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用书选用及实验(实训)报告用纸印制的网上填报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在开课计划填报的基础上,在“四川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202.115.194.60)”中,完成所开课程的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的填报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1《教材征订系统使用说明》)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一并在教材管理系统中报送自编讲义和实验(实训)报告用纸需求和发放计划,以便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本期末做好印制工作,确保下期开学与统购教材同步发放。

3.各教学单位需对填报的教材数据和信息进行反复核对和确认,确保征订信息准确无误,以提高教材征订的有效性和到位率;教材选用信息提交后,除客观原因,原则上不再进行更改。如因教学单位征订工作中存在征订信息遗漏、征订教材版本错误、征订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等失误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相关单位承担。同时,学校按《四川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4.各教学单位应在2020123日(第十五周星期四)之前,完成教材选用和征订计划的填报工作,并从系统里打印《四川师范大学**学院**校区2020-2021年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审核计划表》(选用、不选用审核计划表均需打印,跨校区开设课程的教材需分校区打印),经学院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材建设与发行中心备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方式如下:

成龙校区报成龙校区第一教学楼B101教材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4484060)。

狮子山校区报狮子山校区第二教学楼108教材建设与发行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电话:84760731)。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材征订系统使用说明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已出版重点教材一览表

3.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

4.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

5.2021春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已导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材管理子系统)

(相关附件请在学校网站主页或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

 

 

教务处

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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