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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7 : 34 : 39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学校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知,现启动2020年向海外教育机构推荐公派教师工作。根据“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孔子学院工作实际,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学校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岗位需求

巴基斯坦卡拉奇大学孔子学院(《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序号312,拟任期2020/9至2022/8);

巴基斯坦佩特罗中学孔子课堂(《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序号315,拟任期2020/9至2022/8);

韩国延世大学孔子学院(《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序号336,拟任期2020/8至2022/8)。

* 2020年度国家公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

二、报名条件

(一)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我校(含附属中小学)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仅限申报学校孔院(课堂)岗位,由学校分配。

(三)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四)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五)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七)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八)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申请表。教师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报者不予受理),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学校审核。

2. 推荐函。教师所属校内单位提供《四川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函》(附件1)。申请教师所属单位须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须注明教师教龄、承担课时情况)做出评价,加盖校内单位公章及签字。志愿者申请时除以上申请表及推荐函外,还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非孔院/课堂机构)的推荐函(签字公章)或孔子学院中外双方院长推荐信(签字公章)、国内最后学历的学院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签字)。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学校审核。

3.其它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复印件,学校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需写明被推荐人为在编/合同聘用人员,在编人员需写明入编时间,合同聘用人员需写明当前尚在有效期合同的起止时间),中小学/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其他荣誉证书或补充材料复印件(此项非必须)。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学校审核。

(二)审核

学校审核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及中心

(三)选拔考试

“中心”将安排除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外的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其中,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免试录取。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其他非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 请各校内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启动相关工作,组织动员优秀教师报名学校三所孔子学院(课堂)岗位中方教师,大力支持学校孔子学院公派教师人才库建设,确保推荐人选数量和质量。

(二) 请个校内有关单位协助学校做好所属教师考试及外派期间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做好外派教师日常管理。

(三) 出国教师国外管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即日起至202079日上午11:00申请教师本人完成网报并交所属单位初审。所属单位给出意见后,统一由单位人事秘书或外事秘书将纸质材料整理并报送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校本部嘤鸣园内专家楼二楼孔子学院办公室)。

*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请以学校本版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

      本通知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方式如下:

国际交流合作处:郎斌 84760720

人事处:宁翔  84761147

 

 

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202073

 


附件: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函(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