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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5 : 42 : 06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微格实训教学工作,促进微格实训教师的教学经验交流,提高微格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

二、承办单位

各举办师范专业的学院

三、实施要求

1.每个举办师范专业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每学期针对本学院微格实训教师举办一场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

2.活动设置“示范授课”、“集体评课”两个环节。在授课环节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全体微格实训教师开展集体评课及教研活动。

3.“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的主讲教师应为各承办单位承担微格教学3年(含)以上的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4.每场“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要求承办单位微格实训指导教师全部参加,其他学院教师自愿参加。

5.各有关学院应按照要求,填报“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开展计划表,并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计划表(见附件,纸质+电子)报送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狮子山校区第四教学楼703,联系电话:028-84767692,联系人:许旭)

6.各有关学院开展“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以后,需将新闻稿(电子版,配活动全景照片)发送至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电子邮箱:2690852665@qq.com

在全校举办“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是加强我校微格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承办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计划表

 

                

 

 

            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

                             2018年9月12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微格实训教学示范课”活动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