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方便老师合理安排年终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现将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式和一次性所得计税方式做一个说明,请老师根据个人所得情况进行选择,以下方案中涉及收入均为学校发放收入,个人在校外取得收入不在计算范围。
方案一: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计税
1.A(全年总收入)=全年应发工资+全年截止目前个人薪酬应发金额+其他收入+a(可能12月要发的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
2.B(全年应纳税所得额)=A-60000-专项附加扣除*12-(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年金(如有))*12
3.用B对比综合所得税率得出应纳税额C

4.C(全年应纳税总额) =B *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
方案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12月份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按照一次性计税方式计算(税率表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率表)。
1. A(12月份相关收入)=12月份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A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以下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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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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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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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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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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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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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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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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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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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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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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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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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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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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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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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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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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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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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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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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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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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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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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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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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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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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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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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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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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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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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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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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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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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一次性扣税税额)=A*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一次性奖金税率表)
3.C(全年除一次性扣税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发工资+全年应发酬金+其他收入-60000-专项附加扣除*12-(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年金(如有))*12
4.D(全年除一次性扣税外应纳税额)=C*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
5.E(全年应纳税总额)=B+D
方案一中的C项税费和方案二中的E项对比,选择合理计税方式。
特此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