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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 和工资薪金计税的说明

日期:2020-12-08
来源: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各位老师:

    为方便老师合理安排年终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现将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式和一次性所得计税方式做一个说明,请老师根据个人所得情况进行选择,以下方案中涉及收入均为学校发放收入,个人在校外取得收入不在计算范围。

方案一: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计税

1.A(全年总收入)=全年应发工资+全年截止目前个人薪酬应发金额+其他收入+a(可能12月要发的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

2.B(全年应纳税所得额)=A-60000-专项附加扣除*12-(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年金(如有))*12

3.B对比综合所得税率得出应纳税额C

4C(全年应纳税总额) =B *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

方案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12月份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按照一次性计税方式计算(税率表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率表)。

1. A12月份相关收入)=12月份某一笔收入或某几笔收入合计数(A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以下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税率表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2.B(一次性扣税税额)=A*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一次性奖金税率表)

3C(全年除一次性扣税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发工资+全年应发酬金+其他收入-60000-专项附加扣除*12-(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年金(如有))*12

4.D(全年除一次性扣税外应纳税额)=C*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

5.E(全年应纳税总额)=B+D

方案一中的C项税费和方案二中的E项对比,选择合理计税方式。

特此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