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一行到我校法学院专题调研座谈并指导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调研座谈会由法学院院长陈山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维雁、四川大学国家智能社会治理(教育)实验基地副主任王竹、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朱晟利作为特邀专家出席会议,省法学会机关和我校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胥坚对《意见》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并提出了具体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求。他指出,高校法学院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牢牢掌握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领域里的意识形态主动权,教育引导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他强调,高校法学院系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要教育引导青年学生不负时代、担当重任,不负青春、承接使命,不负韶华、建立功勋。要加强实践性研究,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推出一批重要学术成果,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优秀法治人才,为《意见》的深化和落实提供四川经验、打造四川样本。他希望川师大法学院要以《意见》为契机,珍惜时代,抓住先机,抓好申办成立教育法治研究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陈山表示,川师大法学院一定以《意见》为指导,充分发挥好学校学科优势,同时广泛吸纳各方人才,共同开展教育法治领域学术和实务研究,着力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法学院
作者:王化 摄影:法学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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