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精神,做好2019年实验室技术与管理队伍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校字[2013]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保专题教育培训,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和方式
1.对象: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实验室专兼职主任、全体实验室技术与管理人员;
2.方式: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目的
全面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责任意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进度安排
1.线下集中教育培训
(1)培训时间:2019年7月3日全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培训地点:狮子山校区7教A区六楼会议室(暂定,以学校会议通知为准)
(3)培训要求:此次培训,学校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邀请了应急管理厅专家、消防总队和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进行教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培训,协调安排好培训全天的相关工作,应参加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作息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更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递交本人签字和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的书面请假条。
2.在线学习和考试
(1)进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http://lab.sicnu.edu.cn/),在业务系统板块点击安全学习系统,即可凭职工号和密码(身份证号最后六位数)首次登陆系统,核对并修改个人信息,按规定的学分选择本专业所提供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能力培训课程方案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7月15日-8月25日。
(2)在线考核。考试时间:2019年9月2日-14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对于通过在线考核的学员,学院与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并颁发证书,没有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暂停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和教学活动资格,直至通过准入考试,获得准入资格。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