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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领取教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03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秋季2016级-2018级学生教材集中发放工作将于2019年8月24日至25日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1.狮子山校区:

824日上午  08:1510:15  数学科学学院 商学院

824日上午  10:1511:15  教育科学学院

824日上午  11:1511:45  国际教育学院

824日下午  14:1515:45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824日下午  15:4517:00  文学院

824日下午  17:0017:45  应用技术学院

825日上午  08:1510:45  影视与传媒学院

825日上午  10:4511:4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825日下午  14:1514:45  心理学院

825日下午  14:4515:45  法学院

825日下午  15:4517:4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成龙校区:

824日上午  08:1509:30 工学院

824日上午  09:3010:30 舞蹈学院

824日上午  10:3011:45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824日下午  14:1515:30 生命科学学院

824日下午  15:3016:30 体育学院

824日下午  16:3017:45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825日上午  08:1509:30 外国语学院

825日上午  09:3010:30 音乐学院

825日上午  10:3011:30商学院

825日上午  11:3012:30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825日下午  14:1515:30计算机科学学院

825日下午  15:3016:30 美术学院

825日下午  16:3017:45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领取地点

1.狮子山校区学生:在狮子山校区第二教学楼教材中心书库领取;

2.成龙校区学生:在成龙校区第一教学楼B区书库领取;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教学班学习委员或班长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到相应校区书库领取教材,领取的同学应认真核对班级学生人数,严格按照教材出库单上的教材种类核对教材名称、作者、价格及数量等相关信息,务必当面点清,确保准确无误;

2.在按照教材出库单进行班级同学教材分发时,如发现因核对学生名单和统计人数失误而领取了休学、退学或其它原因不在本班的同学的教材,请及时退回多领的教材,否则费用由本班承担;

3.请通知每一位同学,领到教材后暂时不要写字,并注意不要污损,待正式上课时与老师确认教材无误后,再写名字,未写字和未污损的教材,如领取有误可以在领取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领取书库退换,否则不予退换。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