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各教学单位应为上学期课程考试未合格学生组织免费补考。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公共课补(缓)考(包括《大学英语A2、Da2、Db2、B4、Da4、Db4》、《大学计算机基础A(文科)》、《大学计算机基础B(理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育学基础》、《中学生心理辅导》、《大学数学(一)2》、《高等数学(一)2》、《大学数学(二)2》、《大学数学(三)2》、《大学语文》、《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4》、《大学物理(一)1》、《大学物理(二)》、《教师口语训练》、《书法》、《形势与政策2(2018级)》、《形势与政策2(2017级)》、《形势与政策6》、《形势与政策8》、《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等课程)定于8月31日、9月1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教务处下发的准考证为准。其中,如因未参加先修课《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修读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补考,只能报名参加重新学习。
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课程考试不合格学生必须参加不合格课程的免费补考,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如果学生确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不合格课程免费补考,务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留存学院教务办备查),并在公共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8月27日(周二)12:00前,教学秘书须将签字确认的公共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交教务处教行科(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杨老师处)。公共课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请于8月29日12:00前到教行科领取本学院所开课程的补(缓)考学生名册,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正式的补(缓)考学生名册。
2、专业课补(缓)考由各教学单位在开学后三周内自行安排,但必须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规定,通知课程考试不合格学生参加免费补考,如果学生确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不合格课程免费补考,务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留存学院教务办备查),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生成的专业课补(缓)考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并在成绩录入系统中打印正式的补(缓)考学生名册交教务处注册中心(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龙老师处)。
3、存在上述公共课不合格的高年级学生,也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补考,相关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8月27日12:00前;
报名地点: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报名费用:30元/门;
存在专业课不合格情况的高年级学生,也可报名参加学院在开学初组织的专业课补考,相关事宜可以到所在学院咨询并自愿报名参加。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于8月27日12:00前将报名表交至教行科(成龙校区各学院交第一教学楼B102室余老师处,其他学院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杨老师处),报名费直接交计财处,逾时不再接受补报。缴费补考学生报名表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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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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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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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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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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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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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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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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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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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课单位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成绩录入系统登录学生补(缓)考成绩,并按规定打印和上交成绩册。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