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上学期末学校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需对我校“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中自主确定的“教师教育学科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教师教育学科群”的主要单位
1.牵头建设单位: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
2.涉及建设单位
心理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四川文化教育高等研究院(教育学相关)
教师培训学院
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科课程教学相关)
二、协助提供总结材料清单
时间范围:2017年至今
1.人才培养
(1)教学成果奖
(2)精品课程建设
(3)教改项目等
(4)毕业生质量
2.科研成果
(1)项目
(2)论文
(3)著作
(4)科研成果奖
3.社会服务
(1)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
(2)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教研机构等的协同合作
(3)实践基地的建设
(4)开发的实践教学案例
(5)典型社会服务案例
4.国内外及区域或行业影响
(1)决策咨询服务
(2)国内外的合作交流项目
三、工作要求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9月16日(星期一)之前协助搜集整理好有关资料并发送牵头建设单位。
联系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苏老师 84760051
教育科学学院 邓老师 250384884@qq.com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