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闲置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现结合学校实际就清查闲置国有资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未到报废条件,尚具有使用价值且处于闲置状态的国有资产,包括设备、家具、软件等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正准备报废的资产、能够校内调拨调剂使用的闲置资产不纳入清理范围。
二、工作部署。校内各单位要对闲置资产进行专项清查,摸清盘实闲置资产价值、使用情况等。校内各单位汇总统计本单位闲置资产,并认真填写《闲置资产清查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交到第二办公区218室。(也可将电子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邮箱278282530@qq.com)。
三、工作要求。因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不得漏报、瞒报、隐匿闲置国有资产。
四、联系人:张晓芹、曹建勇,联系电话:028-84760368、028-84766011。
附件1:《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省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闲置资产清查汇总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