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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 : 36 : 09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春季开学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学校春季开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学安全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渎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事事心中有底”。春季开学,安全先行,要将安全作为保障春季开学的首要条件,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持续做到紧、严、细、实、狠。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能力,确保春季开学平稳有序。

二、聚焦重点,从严从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要针对设施设备重新启用、启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加强排查治理,特别对水电气设备、实验设备、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烘缸等)要规范启动启用、排查隐患,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实验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2. 对寒假期间封闭停用的场所,要提前做好通风透气,避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师生安全。

3. 要对校舍、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前瞻性做好处于沿河、湖、低洼地带防灾减灾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

4. 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把握“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参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引》(见附件)进一步明确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抓实抓细春季校园火灾防控工作。

5. 外出集体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租用有合法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确保活动全过程安全有序。

6. 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大课间”等载体,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健康、预防传染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治安防范、集体活动安全、防电诈、森林草原防火、禁毒防艾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

7. 各归口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台账,抓实问题整治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结合“关于加强寒假及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于3月8日18:00前,将放假前及春季开学前后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的工作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转成PDF版)报送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邮箱:21813878@qq.com

 

附件: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引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229

 

 


附件: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引》.d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