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我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对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内容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要立行立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行立改的,须制定应对措施及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完成日期。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做好与下一位的交接工作,要加强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场所、尤其是实验药品仓库等Ⅰ、Ⅱ级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
2.实验室安全重点区域必须全覆盖,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管理、安防设施,实验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管理,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工作。
3.有气瓶的单位,要专项检查气瓶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气瓶检验合格证》是否处于有效期,保留原始排查记录。
4.寒假期间,长时间运行的操作性仪器设备,运行时必须有人值守。
三、各单位要全面掌控假期间实验室的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安全要求,准确掌握相关实验人员信息,对科研和教学实验项目,务必要求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做好实验前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安全培训和指导。于1月12日上午10点前,项目负责人填写《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与《寒假实验室值班表》提交实验设备处备案(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418室)。
四、寒假期间,无人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统计后统一报告后勤服务中心门卫,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张贴封条。
特此通知。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
附件:
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