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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文化教育高等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6 : 58 : 2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五位一体”本科教学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尤其是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校教字〔201632号)、《四川师范大学督导工作条例》(川师校〔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学校层面教学质量监控和反馈。学校将继续开展校领导深入本科教学一线随机听课评课,同时根据学校教学督查工作总体安排,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开展听课评课、教学巡查等常规教学督导工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在上学期期中和寒假期间分两次将上学期校领导和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评课情况录入“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评估管理系统” (进入评估中心主页http://jxpg.sicnu.edu.cn,点击一级栏目“课程评估管理系统”),请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授课教师登录该系统(账号及密码默认与教务管理系统一致),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教结果”模块中查看上学期课堂教学评价情况。 

2.深入开展院级层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制度,组织院级教学督导开展教学工作督查、听课评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评课工作必须覆盖到本学期每一位承担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组织教师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开展同行评价,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应听其他同行教师授课3-5节。结合同行评价活动实施,组织开展主题教研活动,集体研究并解决本科教学尤其是各课程教学中面临的问题,交流相关教学经验,共同探索教学内容的更新机制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机制;安排学院中层干部积极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一线,采取随机检查教材、课程实施大纲、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随机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的监控,学院中层干部每学期至少6-8次深入教学一线进行随机听课。

3.做好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工作。学院院级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中层干部评价填写在《四川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并及时通过学校课程评估管理系统进行反馈(操作说明见附件2),纸质记录表交学院教务办存档备查;学院结合上学期校级和院级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教学效果确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跟踪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切实改进和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并在《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见附件3)中做好记录。

各教学单位要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在质量监控和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质量保障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层次,持续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和强化教职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不断提高学院在质量建设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学院在质量监控实施中有任何疑问,请与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卢老师,028-84769677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2.在线提交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操作说明

3.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手册

(以上附件请在“川师教学评估qq”下载)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