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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教材和课程实施大纲领取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5 : 19 : 46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2021年春季我校本科学生教材和课程实施大纲将于2021227日至28日集中发放,为确保学生领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1.狮子山校区:

227日上午   08:3010:30  数学科学学院

227日上午   10:3011:30  教育科学学院

227日上午  11:3012:00  国际教育学院

227日下午  14:0016:0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27日下午  16:0017:30  文学院

228日上午  08:3011:00  影视与传媒学院

228日上午  11:0012:0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28日下午  14:0014:30  心理学院

228日下午  14:3015:30   法学院

228日下午  15:3017: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成龙校区:

227日上午    08:3009:20   外国语学院

227日上午    09:2010:10   音乐学院

227日上午    10:1011:10   商学院

227日上午    11:1012:00   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227日下午   14:0015:15   计算机科学学院

227日下午   15:1516:15   美术学院

227日下午    16:1517: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228日上午    08:3009:30 舞蹈学院

228日上午    09:3010:30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28日上午    10:3012:00   生命科学学院

228日下午    14:0015:15   体育学院

228日下午    15:1516:15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28日下午    16:1517:30   工学院

二、领取地点

1.狮子山校区

教材领取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教材中心书库

课程实施大纲领取地点:出版社印务中心(商业街)

2.成龙校区

教材领取地点:第一教学楼B区一楼书库

课程实施大纲领取地点:体育场馆中心102(第四实验楼斜对面)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教学班学习委员或班长严格按照安排的时间到相应地点领取教材和课程实施大纲,领取时须认真核对班级学生名单,并严格按照教材出库单上的教材种类核对教材名称、作者、价格及数量等相关信息,务必当面点清,确保准确无误。

2.分发教材时,如发现领取了休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多余的教材,请及时退回,否则费用由班级承担。

3.学生领取教材后,请妥善保管,切勿书写或损坏,待与任课老师确认教材无误后,再正常使用。如教材领取有误,未书写和未污损的教材可在领取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换,书写过有损毁或逾期办理的教材,不予退换。

4.各班级学生应按照《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实施大纲发放清单》领取课程实施大纲。待正式上课时,学生须携带相应课程的课程实施大纲,校级督导会随时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