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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校内公开选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17 : 15 : 41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队伍,优化师资建设,保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文件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实际需要和学校领导相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校内在编或校聘人员

二、选聘条件

1、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心理健康课程教育有浓厚兴趣。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相关培训经历。

3、具备良好的教学授课能力,有一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4、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5、目前承担课程少或没有承担其他相关课程,能够保证教学需要。

三、报名及选拔方式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86805343@qq.com;报名表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送至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322室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杨雪梅老师处。

2、选拔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甄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需经过培训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3、试讲要求

接到试讲通知的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授课要求,准备试讲内容和多媒体课件,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待遇

   学校参照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核算工作量和发放课时费。

五、报名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92日18:00之前。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杨雪梅 杨俊

电话:84762148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0年827

 

 

 

 

 

 


附件:
关于选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定稿 - 副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