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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程重新学习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9日 22 : 25 : 1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学校延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有关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学期延期开学期间重新学习有关工作,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课程重新学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课程开设

(一)公共课课程

《大学英语》(A1、Da1、Db1、A3、Da3、Db3)、《大学计算机基础A》、《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大学数学(一)1》、《大学数学(二)1》、《大学数学(三)1》、《大学数学(一)3-概率与数理统计》、《大学数学(一)3-线性代数》、《大学语文》、《体育1》、《体育3》、《大学物理(一)2》、《大学物理实验(一)》、《大学物理实验(二)》、《形势与政策》(1、3、5、7)、《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信息检索》共计32门。

(二)专业课课程

各学院本学期所开设的专业课程。

(三)课程开设要求

1.公共课课程重新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若重新学习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采取单独开班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不到30人,由开课学院采取跟班重新学习的方式进行。

2.专业课程重新学习由学院负责组织和安排,原则上采取在低年级跟班重新学习的方式进行,若重新学习报名学生人数达15人及以上,学院可单独开班授课。

(四)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

1.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不再开设的课程。若专业课程重新学习报名学生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应按原课程单独开班授课;重新学习报名学生人数不足15人的则跟随低年级修读课程内容相近、学分数不低于原课程的相关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学分增加的课程。学生须按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的课程要求重新修读,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3.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学分减少的课程。学生须在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专业课程的前提下,再由学院安排补修1门内容相近且未修过的专业课程以补齐学分,或是另行对重修学习的学生增加学习内容和学时,达到原课程学习要求,并单独组织考试。对于公共课程,学校将按照学分数高的课程安排授课或者由任课老师辅导的方式进行。

二、重新学习时间安排

1. 3月1日前开设重新学习课程任务书。教务处完成所有本学期重新学习公共课程任务书的开设工作;学院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所有本学期重新学习专业课程任务书的开设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4)。对于跟班重新学习的课程,学院可以提前让学生加入课程班级进行在线学习,待重新学习教学顺利运行后,再开设跟班学习的执行计划,并为参加重新学习的学生选课。

2. 3月5日17:00,所有自愿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应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各学院要认真清理2020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提醒2020届毕业生认真对照自己的教学计划清理课程成绩,通知已毕业的2018届和2019届因课程原因未毕业或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对照自己的教学计划报名参加本学期所开设的重新学习课程。

3. 3月6日前,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审定并导出专业课程重新学习学生信息,并通知各任课教师(操作流程见附件5);对于单独开班授课的课程,由学院开设执行计划并为学生选课。

4. 3月8日前,学院将重新学习课程在线教学班级、班级QQ群或微信群二维码,通知到报名参加重新学习的每一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及时加入QQ群或微信群,查阅任课教师发布的行课时间和有关要求。

三、重新学习教学组织

(一)公共课

除《体育》、《形势与政策》课程待返校后授课外,其余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在延期开学期间均采用在线教学的方式进行,学生返校后完成剩余课程内容的线下教学学习。不能独立建班的公共课重新学习课程,安排跟班学习。

(二)专业课

1.跟班学习的专业课程。在延期开学期间组织了在线教学的课程,由学院和任课教师提前组织学生加入该课程教学班级,跟班重新学习;在延期开学期间未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随跟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跟班重新学习。

2.独立建班的专业课程。学院需开设执行计划并为学生选课,组织教师建立在线教学班级,开展在线教学。

四、在线教学操作流程

1. 3月6日前,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导出重新学习学生的信息,发送给各课程任课教师,并通知单独开班的任课教师。

2. 3月7日前,任课老师在相应平台建立在线课程班班级、班级QQ群或微信群,并将行课时间、行课要求、在线教学平台操作流程等事项通过QQ群或微信群向学生进行发布,关注入群学生情况。

3. 3月8日前,学院收集重新学习班级在线教学课堂、QQ群或微信群二维码,并分别发送给重新学习学生。

4. 3月9日前,学生加入重新学习课程班级QQ群或微信群,获得行课时间、行课要求等事项,及时登录在线教学平台进行在线学习。

5.在线教学平台建班说明。选择使用雨课堂平台进行在线教学的课程,有关班级、学生等数据已由系统与教务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教师和学生可关注“长江雨课堂”微信公众号后,直接进入班级;在其他平台建班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将课程和上课学生信息录入或导入平台所建班级。

五、重新学习费用缴纳

1.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师生不能按时返校,为了保证重新学习进度正常开展,本学期先组织开展重新学习,待学生正式开学返校后再缴费。学生在返校后一周内,到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重新学习缴费手续,学生需在完成费用缴纳的相关手续后,重新学习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方予以认定。

2.学院开学收齐所有重新学习学生的学习费用后一周之内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并凭缴费凭据和重新学习学生名单到教务处教行科办理确认手续。

3.专业课程重新学习学费标准咨询学院教务人员,公共课程重新学习学费标准(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公共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不能兼报上课时间相同的课程,通识课程的行课安排(见附件2)。

2.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课程学习和教师要求,参加线上线下学习,不得随意旷课,无故旷课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1/3的课程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生在专业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和学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务人员,或通过年级辅导员咨询落实。学校教务处也将为学院提供业务操作和在线学习技术指导。

业务操作问题咨询:教务处 褚慧老师  18980842738

技术问题咨询:教务处 龙老师  13880928567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新学习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公共课程重新学习行课安排

3.公共课程重新学习学费标准

4.专业课程重新学习管理操作流程

5.公共课程重新学习教学秘书审核与下载信息操作流程

点击下载附件.docx

教 务 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