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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11 : 13 : 19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现阶段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校园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省、市有关疫情防控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开课要求,现就做好学校近期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文件要求,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02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地方政府评估批准后报四川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开学返校通知。正式开学前,除特殊原因并经学校批准外,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凡私自返校的,学校将按照违反校纪及疫情防控制度严肃处理。

延期开学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广大同学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遇到的问题;全校同学要自觉通过掌上川师报平安系统,如实填报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自觉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出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工作部将通过400-001-9709热线、QQ:3201772502Email:mlxqbjb@163.com等渠道,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教职工返岗准备

外地教职工在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许可情况下,应最晚于220日返回成都。返蓉后,应向所在单位主动报告、到居住社区登记,并进行14天居家观察或医学隔离。各二级单位于221日向人事处报告教职工返蓉情况。返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社区关于居家观察或医学隔离的相关要求。

下列教职工暂时不允许返蓉返校: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教职工,当地疫情未解除的;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四是外地(疫情高发地区除外)返蓉居家观察期未满14天的。

校内各单位应按照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教职员工返蓉方案;返蓉教职员工不得在集体宿舍或学生宿舍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到学校食堂就餐或打餐;各单位应督促教职工严格遵守隔离观察规定,并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关心关怀工作。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通过掌上川师报平安系统,如实填报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

三、落实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20日起,校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随时待岗,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实行24小时带班制度,同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行政人员值班。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值班,及时处理好各项事务。全校教职工无学校(含部门、单位)通知,一律不得返校工作。

延期开学期间,校内单位应尽可能通过在线方式办理各项业务工作。教职工采取居家、线上、远程等方式办公和开展教学。

校内各单位应按照《四川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试行)》《四川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

四、严格校园封闭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教职工凭一卡通进出校园,并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严控非教职工及车辆进入校园,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须经保卫处核准,并对入校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消毒或体温检测。

严禁假期留校学生离开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向所在学院报告,经学院同意后,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履行外出手续后方可离开,同时报学工部、保卫处备案。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以及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生活保障、关心关怀工作。

疫情结束以前,暂停批准全校师生员工出差、出国(境)交流访问活动。

五、加强教学运行管理

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自217日至正式开学前,本科学生相关课程将以在线教学的形式开展。各学院和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务处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组织和实施好在线教学活动,确保线上线下实质等效。实验、实习、实训课程受教学条件限制,暂缓进行。

研究生选课及授课按研究生院通知进行。在疫情解除前,以线上授课、自学等方式为主,所学课时纳入总学时,期间导师加强对学生指导。研究生实验实践类课程若课时不,可在之后联系学院进行补课。

关于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以及补、退课等事项,将在学生返校后按正常程序办理。

顶岗支教工作待疫情解除后,在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报名参加顶岗支教的学生,应当在此期间做好教案、课件等支教准备工作。

六、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工作

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作好论文的指导、修改等工作,学生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交流,按指导教师要求和进度安排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确保论文质量。

在疫情解除前,学校暂停举办各类现场双选会、宣讲会等线下招聘活动。请毕业生关注四川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y.sicnu.edu.cn/),做好招聘信息收集,并积极投递个人自荐材料。招就处加强对毕业学生的线上就业指导和帮助。

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学校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按时毕业。

七、统筹抓好发展工作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各项防控预案、制度、措施,做好联防联控,坚决防控病毒向学校蔓延;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校内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与学校发展工作统筹思考,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开学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特别抓好党代会召开、学科水平评估、制度改革建设、干部选任培训管理等年度重点工作,为促进学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八、强化组织纪律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属地行政机关和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校党员干部要挺身而出,率先垂范,发扬越是艰难越向前精神,带动学校防控工作开展。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属地政府防控工作要求,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做好本职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自己的贡献。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格问责追责;对不服从有关防疫要求的教职员工,要加强教育,严肃处理

党委组织部要注重在疫情防控重大斗争中考察和识别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川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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