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联系培养,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要聚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各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重点推荐在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
二、选拔推荐指标
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指标16名,我校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指标2名。
三、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4月15日: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汇总;
(二)4月16日- 4月21日:学校确定上报人选,上报相关材料;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经个人申请,学院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适当控制数量,保证候选人质量。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数据真实一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各学院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学院或部门将相关材料于4月15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8977407@qq.com.材料包括:
1.基层单位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师德师风、公示情况等,并经党、政负责人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百千人人才工程推荐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
注:在学校确定推荐人选之前只提交以上两项材料。
联系人:张德林
联系电话:84761910、18081893120
邮箱:418977407@qq.com
人事处
2019年4月9日